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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15个噪声污染防治主要职能部门和单位印发了《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《实施方案》坚持统筹规划、源头防控、分类管理、社会共治、损害担责的原则,以“1+7+4”为总体工作思路,分阶段、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。
一是锚定一个目标。《实施方案》旨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,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,提升噪声污染防治能力。到2025年,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,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,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,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,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%,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。
二是聚焦七大任务。《实施方案》围绕健全制度体系、优化规划布局、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监管、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、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、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、提升监测监督能力7个方面重点任务,提出32项具体行动措施。
三是强化四个保障。《实施方案》从加强组织领导、严格考核奖惩、加强科技支撑、加大宣传力度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;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,取得实效。
噪声污染防治涉及源类众多,管控难度较大,《实施方案》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,强化源头、过程、末端管控,强调“打基础、补短板、强弱项、抓落实”工作思路,通过树立噪声污染治理标杆、施工工地分级分类、建设宁静小区等方式强化正面引导,共建和谐生活氛围。明确重点噪声源的管控措施,针对重点工业企业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细化要求,针对交通运输噪声、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优化举措,逐步提升噪声污染治理水平。
据了解,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,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,制定考核要求。对未完成考核目标、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目标的地区,以及噪声污染问题突出、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,实施约谈,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,约谈和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。鼓励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表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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